“涉嫌性侵犯”姜智煥確認緩刑
因涉嫌對兩名女職員進行性侵犯而被起訴的韓國演員姜智煥(43歲)已被暫停執行死刑。

5月5日上午,最高法院證實,法院對被指控犯有準強姦罪和準強迫in褻罪的江智煥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判處三年徒刑。

被告人Kang Ji Hwan於2019年7月9日晚上10:50左右在其位於廣州京畿的家中喝酒後進入睡覺的房間。他被指控性侵犯並犯下另一項淫穢行為。

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和緩刑,上訴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和三年徒刑。此外,還責令其提供120個小時的社會福利,4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計劃以及與兒童/青年有關的組織和殘疾人福利設施,每項工作期限為3年。

2020/11/05 22:00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