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投稿> 韓國政府因“招聘”兩度賠償=日韓問題解決史
1965年,為了韓日建交,韓國政府提前要求日本賠償3.64億美元,作為對朝鮮徵兵“受害者”的賠償。經過談判,最終以“免費3億美元,支付2億美元,私人貸款3億美元”結束。

並且用從日本獲得的資金,韓國政府集中投資在農業領域建廠、基礎設施、鋼鐵廠等,擴大鐵路、航運等骨幹網絡……

此外,韓國政府共提供了25.656億韓元作為徵兵費,用於確認徵兵和徵兵損毀(8552人),同時在大日本帝國時代(*譯者註:大日本帝國的半島統治)時代,1910- 以產權補償的名義(1945),共計向74,967人支付了66.22億韓元。

對於徵兵、徵兵造成的損害,按當時貨幣價值的面值提供每人約300,000韓元的賠償。據說當時的 30 萬韓元,按照現在的貨幣價值計算,大約是 1000 萬韓元以上。

今天有很多批評,認為當時的韓國政府沒有把從日本獲得的全部資金用於損害賠償,而是將相當一部分投入到了國家原產業發展中。但是,如果當時所有這些錢都只用於損害賠償,那麼今天的韓國極有可能停留在東南亞或更低的經濟水平。

從今天的角度和價值觀來看,很容易責怪過去。

2008年,《支持太平洋戰爭後強迫動員受害者的法案》生效,第二次政府賠償啟動。 2000 萬韓元(每名受害者)被支付給因徵兵和招募而死亡或失踪的人的遺屬,向那些受傷的人支付高達 2000 萬韓元。

在國外徵募和招募後返回韓國的倖存者獲得了醫療援助以及 500 萬韓元的遣散費。這是韓國政府對招聘和招聘的第二次正式補償。

此後,2013年,創新政黨“民主黨”的一名議員提出了《關於調查對日沖突期間強迫動員損害和支持海外強迫動員受害者的特別法》。 2015年,保守黨“新國黨”議員策劃了一項特別法,其主要內容是賠償關東大地震造成的損失。

另外,當時的執政黨新國家黨成員,必須一次性向遇難者家屬支付1億韓元的賠償金和100萬韓元的生活費。 2015 年徵兵和招募。還舉行了關於該法案的公開聽證會。

2017年,“國民黨”議員提出了《日本天皇強制動員受害者支援基金會設立和運作法》,其中包括對軍艦島招募人員的補償。

關於韓國前政府根據 2008 年《太平洋戰爭後強制動員受害者支援法》提出的第二次賠償,法院就招募事實和是否有資格獲得安慰金進行了審理。提交。一個接一個。

法院還表示,“即使沒有客觀證據證明招聘造成的損害,也必須支付遣散費。”並且,“僱員死後被收養的孩子也必須被認定為倖存者和必須支付遣散費。”

此外,還有一起不符合領取遣散費資格的人上前騙取報酬的詐騙案,說“讓政府賠償吧”。

*本文是韓國保守基金LUDA先生投稿的日文翻譯。韓文版已經在韓國媒體上發布了。我們對翻譯的準確性負責。

2021/09/20 21:08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