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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仁川地方法院對李和趙賢洙進行了第八次審判,他們因涉嫌謀殺、謀殺未遂和違反保險欺詐特別法未遂而被捕並被起訴。
當天作為證人出庭的A先生是李某的前情人,2016年8月至2019年7月與李某交往,2019年6月30日“山谷殺人案”發生時仍與李某同居。 . 是。
2019年5月左右,A先生對李說,“我想理清我和尹先生的關係,但我做不到。我聽到了一個故事。
他說:“李恩惠讓尹先生和他的熟人出去喝酒,併計劃在他們一起睡在汽車旅館後襲擊他們。”'解釋說。
被告人李某對A先生的說法開口說:“A先生確實打算與尹先生分手並獲得贍養費。”
同時,2019年6月,李和趙涉嫌強迫不會游泳的尹在沒有基本設備的情況下在加平縣的一個山谷中潛水,無視他的求救請求(謀殺)等。檢方認為,他們的目標是 Yoon 的人壽保險金中的 8 億韓元(約合 8000 萬日元)。
兩人於去年12月14日至4月16日在逃,同月19日在京畿道高陽市一家辦公樓被警方逮捕。
Lee和Cho的下一次審判定於同一天(19日)下午2:00在同一法庭舉行。
2022/08/22 09:47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