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北者支援機構疏於銷毀脫北者文件
隸屬於統一部(部相當於一個部)支持脫北者安置的南北韓財團沒有及時銷毀含有脫北者敏感個人信息的文件。被發現已被指出

根據韓國國會外交統一委員會委員金京協議員從統一部收到的2022年脫北者支援財團(現南韓財團)行政檢查報告,受到警告因違反公共記錄管理準則而受到統一部的處罰。

根據現行公共檔案管理法,事業單位應經具有一定資格的“檔案管理專家”審議後處置敏感公共檔案。沒有專門的人員是不能盲目丟棄的。

但自2011年被定為事業單位以來,該基金會沒有聘請任何專業人士。他從不丟棄公共記錄並將其保存在檔案中。

超過50大箱的錄音,過期後不得不丟棄,書架上堆滿了文件,堆到了過道上。

包含脫北者敏感個人信息的文件即使在到期日之後也無人看管。

例如,基金會2013年收到的脫北者獎學金申請文件,保存期限為5年,本應在2018年銷毀,但仍留在檔案中。

該文件包含脫北者的居民登記號碼和地址、手機號碼、監護人的個人信息、自我介紹、脫北者確認、家庭關係證明、學校生活等個人信息,還包括記錄等證明。

眾議員金說:“可能包含有關脫北者敏感信息的記錄不受專業人員監督,這是一個大問題。”我們需要更加透明和負責,”他說。

2022/10/27 09:41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