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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韓國國會外交統一委員會委員金京協議員從統一部收到的2022年脫北者支援財團(現南韓財團)行政檢查報告,受到警告因違反公共記錄管理準則而受到統一部的處罰。
根據現行公共檔案管理法,事業單位應經具有一定資格的“檔案管理專家”審議後處置敏感公共檔案。沒有專門的人員是不能盲目丟棄的。
但自2011年被定為事業單位以來,該基金會沒有聘請任何專業人士。他從不丟棄公共記錄並將其保存在檔案中。
超過50大箱的錄音,過期後不得不丟棄,書架上堆滿了文件,堆到了過道上。
包含脫北者敏感個人信息的文件即使在到期日之後也無人看管。
例如,基金會2013年收到的脫北者獎學金申請文件,保存期限為5年,本應在2018年銷毀,但仍留在檔案中。
該文件包含脫北者的居民登記號碼和地址、手機號碼、監護人的個人信息、自我介紹、脫北者確認、家庭關係證明、學校生活等個人信息,還包括記錄等證明。
眾議員金說:“可能包含有關脫北者敏感信息的記錄不受專業人員監督,這是一個大問題。”我們需要更加透明和負責,”他說。
2022/10/27 09:41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