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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專任法官表示,“僅憑現階段提交的材料,由於證據的破壞和逃跑的恐懼,很難認識到限制的適當性”,針對李某。被指控因職業疏忽導致死亡和受傷的前者駁回了逮捕令,稱“有必要保證嫌疑人有足夠的自衛權。”
對於萬聖節期間應該向梨泰院派遣更多人員的報導,前首長沒有採取任何行動,即使在認識到事故發生後也沒有採取適當的救助措施,也沒有增加傷亡人數。涉嫌通過職業疏忽。
事故發生當天,宋福爾被控在事故發生前後沒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例如不顧被告知有被壓死的危險,將車行道上的人群推回人行道上(專業疏忽導致死亡)、傷口)並要求逮捕令。對宋前者的逮捕令也被駁回,理由是僅憑材料難以認定其被拘留的理由。
2022/12/09 09:43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