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養了40年的女兒是在醫院換的孩子。''=韓國
法院裁定醫院必須賠償 42 年後發現他們的孩子在醫院被替換的家庭。

法律界人士18日表示,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以A先生及其女兒C為對象,對經營婦產科診所的D先生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5000萬韓元(約合503萬韓元)。日元)給他們每個人。”

1980 年 3 月,一對夫婦 A 和 B 在 D 經營的婦產科診所生下了一名女嬰。當時,婦產科護士在醫院將剛出生的嬰兒C先生交給了A先生夫婦。

一直將女兒C先生視為親生子女撫養長大的A先生和太太,在去年4月女兒年滿40歲時面臨挑戰。原來,女兒C的血型是A先生夫婦不可能擁有的血型。

在A夫婦的建議下,全家於去年5月進行了基因檢測。令人意外的是,結果是女兒C先生與A先生的親子關係並未成立。

A夫婦假設孩子是在A先生生產的醫院接生的,詢問當時是醫院經營者的D先生當時是否有出生記錄,但都強制性記錄被銷毀了。我聽到一個故事。由於所有強制性記錄都被銷毀,幾乎不可能確認 A 先生和他的妻子實際生下的孩子以及實際生下 C 先生的親生父母。

A先生和女兒C先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稱“孩子在醫院換人,精神有問題,請賠償”。原告每人將獲得 5000 萬韓元的報酬,以及基於 1980 年 3 月出生日期的延誤年利息 5%。

法院也支持了A先生的家人。法院說,“根據經驗,很難假設孩子會在孩子出生的醫院被另一個孩子代替,”和“先生。只要不能承認兩者之間的生物關係D先生和A先生,確認C先生在D先生的診所被A先生換成了新生兒。”

2023/03/25 09:55 K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