ユチョンが仮処分を無視して芸能活動を続け、巨額賠償判決を受けた。
有天因其娛樂活動被判處5億韓元賠償金。
有天違反臨時禁令,繼續進行娛樂活動,被判巨額賠償。根據法院24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45份民事協議於20日向娛樂經紀公司HAVE FUN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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