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地鐵公司的一名地鐵治安官試圖制服一名60多歲的男子,以防止進一步的傷害,但他無權使用強製手段,束手無策。直到警方接到報告後派出
在長達 15 分鐘的騷亂中,地鐵治安官無能為力。近期,地鐵內接連發生死亡威脅等犯罪事件,地鐵治安官被迫充當副手,有效維護公共秩序。
要求合法化的呼聲越來越高。據首爾交通公社稱,上個月21日新林洞持槍殺人事件發生後,網絡公告欄和社交網絡上
地鐵站的許多犯罪通知在網絡服務(SNS)上十分猖獗。 20日,他在SNS上發布了一封威脅信,稱“我將在首爾新寧站殺死20名女性”。
一名30多歲的男子立即被捕。 19日早些時候,警方逮捕了一名50多歲的男子,該男子在地鐵2號線持武器威脅其他乘客,造成兩人受傷。八月
據統計,地鐵內發生了 45 起犯罪或謀殺威脅。針對此事,首爾地鐵向所有列車派出了55名地鐵安保人員,對每趟列車進行巡邏。
我們正在著手採取強有力的應對措施,例如建立一個系統。 2011年,首爾市長吳世勳提出,地鐵安檢人員立即制止火車上的可疑行為。
負責任務。警長總是攜帶防護裝備,如安全服、手套、催淚瓦斯和電擊槍。首爾市還報告了一系列以地鐵站為中心的暴力犯罪事件。
對此,派出了269名地鐵治安官,但也提出了進一步補充的必要性。地鐵治安官配備了安全裝備,但這些裝備是用來阻止可疑活動的。
這是因為實際上很難使用它們。地鐵保安權某表示:“我是在接到舉報稱7號車上有一名乘客威脅其他乘客擾亂秩序後,於18日被派出的。
在處理這件事時,我受到了侮辱和辱罵,”他說,並補充道,“即便如此,我在現場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接到報告後派出的警察。”
隨著地鐵上各種犯罪事件的增多,越來越多的人呼籲賦予地鐵治安官司法權,但這十年來一直處於停滯狀態。
情況繼續。自2011年設立地鐵警長以來,一直有人提出製定相關法律,但管轄該法律的司法部表示,“我們不能將司法權授予平民。”
我正在捍衛我的立場。對此,首爾交通公社辯稱,國家公園公社和金融監督院的部分官員也被賦予了司法權。
從那些反對授予司法權的人的角度來看,即使沒有司法權,治安官也可以逮捕在地鐵場所或火車上有暴力行為的乘客,以當場犯罪。
他聲稱他可以抓住他。 《刑事訴訟法》第212條規定,即使是普通公民也可以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當場犯罪分子。
然而,儘管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現場逮捕
使用武力時會面臨各種民事和刑事訴訟首爾地鐵相關負責人表示:“即使在警察接到報告後到達之前,損害已經蔓延開來,地鐵治安官也很安全。
我們無法使用防護設備,因為擔心因使用防護設備而被起訴或因使用造成損害而被起訴。”專家保護公民免受地鐵上日益增多的犯罪侵害
因此,他建議現在是時候積極考慮賦予地鐵治安官司法權了。東國大學警察行政系教授李允浩表示,
權限需要被授予,”他補充道,“但是,由於地鐵保安人員目前只是簡單的行政職務,他們必須經過培訓才能獲得權限。”
我有
2023/08/29 07:10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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