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Dispatch》會見了金·希奧拉(Kim Hieora)畢業的某女子初中的10名受害者,並報導稱金·希奧拉(Kim Hieora)挪用了錢,並將其支付給了她的學長。
據《Dispatch》報導,金·希奧拉 (Kim Hieora) 於 2003 年至 2004 年就讀 A 女子初中時屬於犯罪團伙。受害者談到該組織時說,
我請他給我一些錢。用這些錢買煙、喝酒、去卡拉 OK。我也給我男朋友買禮物。如果你不給他們錢,他們就會欺負你。”
另一方面,金希奧拉承認自己屬於不法分子,並表示:“毫無疑問,我正在和朋友們一起出去玩。”
他駁斥了暴力指控,稱“我從未打過我的後輩”。同樣是在 2004 年,金·希奧拉 (Kim Hieora) 因學校盜竊事件而被判處社區服務作為懲罰。那時,盜竊
偷書的B先生說:“我自己偷的,因為我想讓我姐姐(金希奧拉飾)覺得這本書好看。老師不相信我,所以我打電話給我姐姐,我們一起懲罰她。 ”
對此,金希奧拉表示:“雖然我沒有下令,但沒有人相信我。我在做社區服務時感到震驚。”
我意識到我不是,”他說。
2023/09/06 13:5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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