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濟州地方法院宣布逮捕一名30多歲的中國男子,並以違反兒童福利法(遺棄/忽視兒童)罪名被起訴。
犯罪嫌疑人A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此前,檢方曾要求判處犯罪嫌疑人A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但法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
8 月 25 日,犯罪嫌疑人 A 涉嫌將兒子(9 歲)獨自留在濟州島創新城市西歸浦市的一個公園裡睡覺。
汝。犯罪嫌疑人A於8月14日無簽證進入濟州島,在住宿設施住了幾天,錢用完後,從17日開始在露天滯留8天,實施了上述犯罪行為。
嫌犯A的兒子獨自醒來,哭著尋找失蹤的父親,西歸浦市官員發現了他並向警方報案。警方在附近設有安全攝像頭
透過分析,犯罪嫌疑人A在西歸浦市某地點被捕。這名孩子原本住在濟州島的兒童保護機構,但被移交給中國的親戚,並在9月離開該國。
當時,犯罪嫌疑人A拋棄了兒子,並表示:「由於我的身體狀況和生活困難,我無力撫養孩子。」他說:「由於我的身體狀況和生活困難,我無法撫養孩子。」 ,我無力撫養我的孩子。”
據透露,他用英文寫了一份備忘錄,上面寫著“我希望他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並成長。”庭審中,犯罪嫌疑人A表示,“我留下了孩子,但我無意拋棄她。”
「我本來打算把它留在韓國的一個設施裡,」他說。她聲稱,如果孩子沒有在韓國的兒童保護機構得到照顧,她打算帶著孩子返回中國。
然而,法院的結論是:「如果我們看看嫌疑人A兒子的陳述、在犯罪現場拍攝的照片、信件以及他離開兒子的地方是在大韓民國,而不是被告的地方」國家,犯罪細節很清楚。
法院認為,
2023/11/15 19:3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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