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光州高等法院6日對已故崔鍾燮之孫提起的訴訟提起訴訟。
在要求撤銷拒絕將公墓指定為城市道路保護地的訴訟上訴法院,判決原告勝訴,這與一審相反。法院認為,光州市拒絕指定受保護的墓地是一種失範和濫用自由裁量權。
禁用為光州市方面表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附近的公園不能設立公墓等殯葬設施,因此崔先生的墳墓只能遷移”,因此沒有必要指定保存場所。公墓。
就這樣被判定了。但法院裁定:“即使需要遷移墳墓,也可以在指定為保護墓地後進行遷移,光州市有義務考慮其是否符合指定標準。”
“他指出。他進一步表示,“即使保存墓地搬遷,紀念、保存死者、傳承後代的目的和宗旨也不會改變。”
當光州市推進光州市北區東岩洞烏岩山近鄰公園開發特別事業時,崔先生的孫子來到了光州市。
他要求市政府將墳墓從營業地點移走。然而,光州市並沒有回應這項要求,因此我們在2021年6月申請將其指定為保存墓地。當光州市拒絕這項提議時,崔先生
他的孫子提出上訴,但一審敗訴。崔先生1882年出生於光州,曾參與抗日獨立運動,曾任大韓獨立協會光州支部業務經理、光州青年會首任會長。釋放後
1969年,他在擔任反人民特別委員會全羅南道支部委員長、湖南新聞社社長後去世。崔先生的葬禮是社會葬禮(為社會做出重大貢獻的人舉行的葬禮)。
2023/12/07 06:0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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