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在首爾高等法院舉行的量刑聽證會上,檢察官辦公室辯稱:“我們希望對他判處與罪行相稱的刑罰,以免出現不公平現象。”
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曹警司特別聘請了5人,其中包括全國教師工會解聘的教師。
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檢察官表示,“曹警司的特殊招聘行為阻礙了公平競爭,剝奪了求職者的就業機會。”
它指出。他還聲稱,“曹警司犯罪不是為了個人利益,而是為了政治利益。”曹警司在最後聲明中說:「我沒有收到任何金錢,也沒有任命助手。
“我沒有濫用權力做任何事情。”他還表示,“此案是恢復被解僱教師職務的公共利益問題。”此外,“作為警長10年,我也有違法行為。”
“我們從未發出任何指示,初審法院的判決是不公平的。”曹學監目前也擔任市/省教育督導委員會主席。如果一審判決成為終審判決,他將失去警監職位。韓國
根據國家法律,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且刑期未滿的人有資格退休。上訴法院定於下個月18日作出判決。
2023/12/08 06:3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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