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日上午8點左右,上海浦東新區某公寓的一間房間內,
電動摩托車的電池從前一天晚上開始充電,冒出濃煙,隨後起火。消防隊員趕到現場,從屋內救出兩名居民,開始滅火。幸運的是受傷了
沒有人出現。發生火災的公寓內的摩托車存放區已安裝了電動摩托車充電站。然而,住在這個房間的劉某卻沒有充電座。
他沒有使用它,而是從電動自行車上取下電池,將其帶回自己的房間,並在裡面充電。這間客房是出租物業。警方指控劉先生因疏忽引發火災。
被判處行政拘留兩天。上海消防局敦促人們使用充電站,不要將電動摩托車及其電池帶入建築物內充電。
2024/01/08 15:4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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