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知諾諾是安全的。根據韓國律師協會報道,11日,檢察官在仁川地方法院的審判結束時宣布了違反兒童福利法(拐賣兒童)的指控。
被告A(25歲)受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對於如此判決的理由,檢察官表示:“被告以私下買賣兒童為目的,收取了約200萬美元的資金。”
「我們考慮到了被告的惡劣本性,」他說。另一方面,被告A則呼籲給予良好待遇。被告 A 在最後陳述中表示:
“我的行為是毫無意義和愚蠢的,”他說,並補充道,“我再也不會這樣做了,我會像一個正派的人一樣生活。”
被告A的律師還表示,“被告擔心無力撫養孩子的父母所生的孩子會被遺棄。”
“我認為讓他在不同的環境中成長比被強姦更好,”他說,並補充道,“我希望你考慮到被告很年輕,沒有犯罪記錄,並且是初犯。”
2019年8月24日上午9時57分左右,被告甲前往單親媽媽乙住院的醫院。
他被指控以1萬日元的價格購買了B先生6天大的女兒C。同日上午11點34分左右,被告A在仁川一家咖啡館遇見了女性D,並向她提供了300萬韓元(約33萬日元)。
我把C醬賣了。他以98萬韓元購買的寶貝,大約兩個小時後轉售,獲利200萬韓元。
2019年7月左右,被告A在網上發帖稱,“我和男朋友有一個孩子。”
調查顯示,他是看到一位單親媽媽的貼文稱「但我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後找到B先生的。當時,被告A說:“我丈夫無精症,無法懷孕,所以我想代替他撫養孩子。”
“ 他撒謊。隨後,被告A找到了想要領養孩子的女性D女士。此次,被告A假裝懷孕。被告A說:“生下孩子後,我把她送人收養。”
我想這麼做,」他撒了謊,並與 D 先生完成了銷售。然而,D先生購買了剛出生的C-chan後,在註冊他為孩子的過程中出現了問題,所以他將C-chan發送到嬰兒郵箱。
扔掉。經調查,C醬已被他人收養,沒有任何問題。另一方面,將女兒賣給被告A的親生母親B先生(27歲)和從被告A手中購買孩子的D先生(53歲)。
)也因類似罪名被起訴,目前正在接受審判。但由於指定公設辯護人等原因,審判分庭決定不對B先生等人的辯論作出結案。
2024/01/12 11:2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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