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国、大麻や麻薬の名称を食品広告に使用禁止へ
韓國禁止在食品廣告中使用大麻和藥品名稱
韓國政府禁止在食品標籤和廣告中使用與「毒品」相關的術語,例如最近在韓國流行的「大麻咖啡」和「毒品紫菜包飯」。食品醫生
藥品安全部23日宣布,修訂食品標籤和廣告法,防止誤導消費者的標籤和廣告行為。
韓國最近開始銷售使用已去除致幻成分的大麻種子的飲料和甜點。
「藥物」一詞被用在食品標籤和廣告上,表示一旦嘗試,就會上癮。根據食品標準和標準,大麻葉、
雖然莖和殼不能用作食品成分,但可以使用完全去除皮的大麻種子(大麻種子)。食品藥品安全部「提高社會對毒品的警覺性」。
因此,使用這樣的術語是不合適的。”該法律修正案將於七月起生效。因此,經營者被要求在其營業場所招牌、菜單名稱、產品名稱等上標註藥品等內容。
不再可能使用與毒品相關的術語,例如大麻、海洛因和可卡因。食品藥品安全部表示,「我們一般會根據《食品標籤廣告法》檢查是否有不公平廣告的違法行為,如有違法行為,我們將
“我們計劃向主管當地政府申請行政處罰。”
2024/01/24 05:5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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