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首爾行政法院第五行政庭撤銷了A先生針對蠶室稅務局長提起的贈與稅徵收案。
在訴訟中,部分判決對原告有利。稅務機關報告稱,2010年12月至2011年5月期間,A先生從其父親處收受了總計12億韓元(約1.33億日元)的禮物。
根據調查結果,2020年4月徵收的贈與稅分別為5,201萬韓元(約576萬日圓)及6.1726億韓元(約6,844萬日元)。 A先生對此和2021年不滿意
2017年6月,該公司向稅務法庭提出複審請求,但遭到拒絕,因此提起訴訟。 A先生在法庭上表示,在稅務機關認定為贈與的約12億韓元中,有9.56億韓元送給了他的父親。
他聲稱這些錢是藉給熟人的,剩下的2.51億韓元是他父親用來經營生意的。他認為贈與稅不公平,因為這筆錢與他無關。
法院裁定,父親用於實際經營的2.51億韓元中,1.1億韓元的贈與稅應被取消。不過,A先生和他的父親是熟人。
“他聲稱借給他的9.56億韓元確實是一份禮物。”從父親帳戶提取的錢交給了熟人,但當時熟人已經對本票進行了公證。
這是因為創立時受益人寫的是A先生。法院表示,“即使熟人製作了一封確認信,表明他們向父親借了錢,他們也不應該將其與償還貸款聯繫起來。”
由於該期票的受益人是A先生,所以這筆錢給熟人的錢應該被認為是A先生作為債權人借出的。”
2024/01/29 05:0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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