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末から土佐犬など「猛犬の飼い主」は自治体の許可が必要=韓国
韓國:4月底起飼養土佐犬等猛犬需獲得地方政府許可
在韓國,從4月27日開始,如果想飼養土佐犬等兇猛的狗,必須獲得各地方政府的許可。韓國農林畜產食品部5日宣布實施動物保護法。
我們將於本月6日至下個月19日公佈《條例》和《實施細則》的擬議修訂。”全面修訂的《動物保護法》將於4月27日起全面實施。本執行令/執行
擬議的法規修正案包括執行「兇猛犬隻飼養許可證制度」的具體程序。土佐犬、比特鬥牛梗、美國斯塔福德郡梗、工作人員
想要擁有福特郡鬥牛梗、羅威納犬等兇猛犬隻的人,必須在獲得犬隻之日起或犬滿兩個月大之日起30天內登記該動物併購買責任保險。
完成這些步驟後,他們必須向每個地方政府申請繁殖許可。每個收到申請的地方政府都會考慮到兇猛的狗的危險性,決定是否批准養狗。
農林畜產食品部宣布,地方政府可以收養因攻擊性或其他原因而被判定不准飼養的猛犬。
我們制定了法規以確保如果狗攻擊、傷害或殺死人或其他動物,地方政府也可以撤銷飼養狗的許可。
此外,農林畜產食品部為了管理猛犬的歷史,強制進口申報。猛犬的生產、進口、銷售
希望出售產品的攤販必須在入口處安裝雙門或鎖,並獲得各縣政府的許可。
2024/02/05 16:36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