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向檢察機關提出指控。據委員會稱,在收到公司會計部門的內部報告的過程中,
我們獲得了未公開的重要資訊。在該資訊公開之前,A先生以配偶和熟人的名義借用帳戶購買了公司股票,賺取了價值1.4億韓元(約合1570萬日元)的個人利潤。
看來他明白了。此外,為了規避內線交易監管,A先生連續幾年繼續使用借用帳戶買賣股票,並有義務報告股權變動並返還短期交易收益。
也有人指出,該委員會指控A先生違反了《資本市場法》,包括使用未公開的重要資訊和違反所有權狀況報告義務,同時還
被退回公司。金融當局表示,“如果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員或員工使用在其職責過程中獲得的非公開信息進行證券交易,則違反了《資本市場法》。”
若以藉名名義使用帳戶,將違反金融實名法,並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我們需要特別注意這一點。”
2024/03/14 05:34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