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了解大醫師辭職是否生效很重要,因為這也會影響韓國政府維持醫療執業令和復工令的有效性。辭職生效,專科醫生及醫院
如果他們之間的僱傭合約已經終止,則繼續行醫令和重返工作崗位令將無效,因為專科醫生沒有工作可返回。
但是,如果辭職不能被認定為有效,則將發出醫療贍養令和復職令。
退貨單暫時可以視為有效。當然,在這種情況下,也存在「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對國民健康造成嚴重損害」或「有對病患醫療造成嚴重損害的風險」的情況,或者
必須滿足條件:“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存在暴露風險。”對此,《民法典》第661條規定:「有固定僱用期限,有不得已的事由時,
雙方可以終止合約。”第111條規定“對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自送達對方當事人時生效。”
法律界對於大夫辭職的效力,存在“提交辭職信即生效的意見”和“辭職後辭職才生效的意見”的混淆。信函已被醫院接受。”
它正在起伏。 14日,林武英律師事務所林武英律師在首爾汝矣島國會大廈第一會議室舉行的研討會上發表演說。
「對於爭議問題,我們該如何解讀?」專家小組表示,「專科醫生與醫院簽訂的勞動合約屬於勞動合約法第661條規定的固定期限勞動合約。」民法典。專科醫生是
“有不得已的事由時”,以及“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及第五百四十三條規定,合同解除的效力”,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無論醫院是否接受,辭職信都視為已生效。不過,對於各大醫生宣布辭職是否有“不可避免的原因”,存在爭議。
我能做到。林律師表示:「不僅是出於個人健康原因,而且由於政府政策的變化,獲得醫學專業的需要已經消失。
“這可能屬於以下原因。”林律師認為,辭職是在醫生提交辭呈的同時生效的,但另一方面,韓國律師協會人權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李敏認為,原則上,辭職只有在醫院收到辭職信後才生效。李律師說:“基本上都是有辭職意向聲明,只有接受了才生效。”
「原則上,如果確實提起訴訟,通常會認為辭職沒有生效;的話
“他們必須證明這項工作是有效的。”
2024/03/15 07:0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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