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国の裁判所、李在明氏の強制召喚を検討…裁判の遅刻や不出頭が重なり
韓國法院考慮因遲到和不出庭而強制傳喚李在明
韓國最大反對黨韓國民主黨代表李在明因涉嫌在大州洞開發項目中獲得優惠待遇而接受審判。然而,法庭仍然遲到或缺席。
據了解,法院正在考慮強制傳喚的可能性。 19日,李某因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被判有罪,將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第33庭接受審判。
他沒有因(賄賂)等嫌疑出庭。當天,計劃詢問證人的城南都市開發公社前企劃本部部長柳東奎表示:“如果李議員不在場,我就不會作證。”
,休庭。當天上午,李先生前往江原道春川市中央市場進行競選活動。在本月 12 日舉行的同一場審判中,李先生出席了定於上午 10 點 30 分進行的審判。
我不介意。因此,上午暫停審理,下午恢復審理。法院對李明博的行為表示不滿,稱「聽說選舉期間不會召開國會,這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被告李曾經多次不出庭,我們肯定會考慮發出傳票,」他說。
逮捕令是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出庭時發出的逮捕令。被告已取得逮捕令,目前正在逃亡。
除非有死亡威脅,否則他們將在 24 小時內被釋放。這與拘留令不同,拘留令將一個人拘留兩個月,以便將其帶到指定地點,並且每個級別只能延長兩次。
檢方和李先生一方在出庭問題上存在分歧,檢方表示:“被告因政治活動而沒有故意出庭。他因個人原因多次未經許可未出庭。” '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需要採取強制措施,迫使他出庭,」他說,並強調“被告李某也不例外。”另一方面,考慮到大選的特殊性,李明博方面需要延後審判日期。
他聲稱。他們也認為,身為政治家,李明博並沒有得到優待,而是處於不利地位。李先生的律師表示:「雖然他是大選候選人,但作為主要在野黨的代表,
他說:「這不是李在明的個人問題。」他補充道,「被告李在明目前同時進行三項審判。他僅忙於選舉日程,但為了應對這三場考驗,他就必須同時應對三場考驗。
“因此,他們處於不利地位。”
2024/03/20 06:2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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