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日,被告全某在首爾高等法院刑事1-3庭審理的關於違反麻醉品管制法(精神藥物)等指控的第一次上訴法庭聽證會上表示,「我服用了我自己服用的藥物(藥物)」。永遠不應該採取。''“並且
他呼籲人們表現良好。被告春說:「我從去年8月開始就一直在接受穩定的戒毒治療,最近有機會參與了有關戒毒戒毒的運動。我會繼續盡最大努力戒毒,為戒毒做出貢獻。」這個領域的社會。”
“我會讓它有用的。”全體被告的代理律師表示:“考慮到被告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且自願接受戒毒治療,原審法院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緩刑的決定是不公平的。”
我不能說。我們請求駁回檢方的上訴。”檢方要求所有被告與一審一樣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檢察官辦公室援引上訴理由稱,“一審判決被告人吸食大麻罪名不成立,他對此供認不諱。”
這樣做是錯誤的,量刑過輕。”所有被告從 2022 年 10 月到去年 3 月都居住在美國,並因購買和管理大量毒品的指控而接受審判。
我被踢了。法院將判決日期定為下月3日。
2024/03/20 20:58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