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之三的上班族表示,他們在過去的一年裡經歷過職場騷擾,15.6%的人表示,他們甚至做出極端的選擇。
民間團體職場霸凌119委託民調專家Global Research於2月14日至23日對全國19歲及以上的職業成年人進行調查。
在一項針對 1000 人的調查中,30.5% 的人表示,他們在過去一年中經歷過職場騷擾。
騷擾的具體內容是「侮辱/誹謗」(17.5%)和「無理指示」。
」(17.3%)、「額外職責脅迫」(16.5%)、「攻擊/言語」(15.5%)和「霸凌/歧視」(13.1%)。從就業類型來看,非正規工人比正規工人更有可能。
他們也經常遭受侮辱/誹謗(20%/15.8%)、攻擊/言語(19.3%/13%)和霸凌/歧視(16.8%/10.7%)。
當被問及霸凌行為的嚴重程度時,46.6%的人回答「嚴重」。這種類型的反應更有可能發生在非正式工人身上(56.8
%)、中央及地方事業單位(61.1%)、5人以上30人以下(55.8%)、5人以下(48.7%)。從年齡來看,20多歲的受訪者中有61.2%回答,這是平均值。
高出 14.6%。每週工作時間超過 52 小時的員工中有 41.3% 表示曾遭受騷擾,比平均高出 10% 以上。工作時間過長和工作場所騷擾的經歷
有一些分析表明這些比率是相關的。當被問及是否曾因職場騷擾而考慮採取自殺等極端措施時,15.6%的人回答「是」。
當被問及誰實施了霸凌行為時,38.4% 的人回答“是一位高層人士,而不是高管”,其次是處於類似職位的同事。
(26.2%)、使用者(17%)和下屬(3.3%)。至於如何應對,最常見的回答是“我忍受了,或假裝不知道”,佔 57.7%。
32.5%的人表示“單獨或與同事一起抗議”,19.3%的人表示“退出公司”,12.1%的人表示“向公司或工會舉報”,“向僱傭勞動部、勞動部提出抗議”。國家人權委員會、人民權利委員會等”
2.6% 的人表示“我已通知相關組織”,其次是 2% 的人表示“其他”。職場霸凌119代表尹智英律師表示:「雖然自從『職場騷擾禁止法』頒布以來,情況一直在穩步改善,但
然而,就業形式不穩定、工作條件惡劣的職場中的弱勢群體很難感受到法律的效果,被迫做出極端的選擇。”
除了完善義務履行製度外,還要綜合採取措施,改善小企業職工、非正式職工的勞動條件,保障其地位。”
2024/04/07 13:3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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