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昌原地方法院晉州分院被判犯有違反暴力行為處罰法等罪。
被告A某,20多歲,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此外,事件發生的便利商店店主將獲得250萬韓元(約28萬日圓)的賠償金,以製止現場的攻擊。
受傷男子是一名50多歲的男子,被命令支付1,000萬韓元(約112萬日圓)的醫療費和賠償金。昌原地方法院晉州分院審判長金道賢表示:「法務部醫院
據推測,犯罪時被告處於精神惡化狀態,精神評估結果顯示,他審視現實的能力很可能已經減弱。”
“基於所有荒謬的觀點,我們發現他有精神缺陷。”他補充說,“女受害者正在使用助聽器,而50多歲的男子則在醫院住了一個星期”,並補充說,“被告A得到了他們兩人的原諒。”
“雖然多個組織請願對他進行更嚴厲的處罰,但考慮到他是第一次犯罪,而且他的精神狀況已經惡化,我們還是決定判處刑罰。”
被告A被控去年11月4日在晉州市一家便利商店肆意毆打一名20多歲的女兼職店員。
受到審判。據報道,犯罪時,被告 A 對受害者說,“如果你看到短髮,你就是女權主義者”,“女權主義者應該被毆打,因為她們與男性站在一起。”
被告A還在現場毆打了一名試圖阻止襲擊的50多歲男子,導致他的肩膀和其他部位骨折。該男子50多歲,失業,生活困難,甚至正在接受心理治療,因此被告將受到嚴厲處罰。
他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書面請求,請求對他進行處罰。審判結束後,婦女黨等婦女團體在昌原地方法院晉州分院門前召開記者會,認為法院採取了家長式作風,對被告進行了譴責。
他指責他對人們判處較輕的刑罰。晉州性暴力受害者諮詢中心和225個聲援組織表示,“審判庭考慮到被告的精神缺陷而做出了判決”,“這起事件的原因是精神疾病。”
“這不是精神障礙,而是被告對女性的仇恨。”這名女性受害者說:“我很失望他們沒有服完規定的五年徒刑,而且‘仇恨犯罪’這個詞被省略了。”
我希望不再有這樣的受害者。”今天,一名50多歲的男子被晉州市授予感謝牌,他說:“雖然只判了三年,但能被判入獄是件好事。”
他表達了自己的感受:“我很緊張,擔心自己可能會被判緩刑。”
2024/04/10 12:07 KST
Copyrights(C) Herald wowkorea.jp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