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宣布,因涉嫌違反特定經濟犯罪(詐騙)加重處罰法而被捕並被起訴的鄭昌洙(61歲)被判處五年零六個月有期徒刑。
被告鄭昌洙是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經營者,2018年2月至6月期間,他曾六次向在房地產銷售合約中認識的受害者提供總計16.1億韓元的財物。
(約1.8億日圓)。他還涉嫌在逃亡期間偷竊手機。
被告鄭某告訴受害者,他決定借給公司資金開設工廠,“如果你把錢寄給個人,你將無法獲得啟動貸款。”
據透露,犯罪嫌疑人以「更容易籌集資金」為藉口,將這筆錢存入了自己的個人帳戶。此後,他與受害者失去聯繫並失踪,人們發現他把所有的錢都花在了賭博和商業活動上。
塔。已逃亡五年的鄭某於去年12月25日闖入全羅南道寶城市一家人力資源機構並偷竊手機後被警方逮捕。
審判庭斥責嫌疑人稱:“造成的損失金額超過16億韓元,犯罪性質惡劣,犯罪後與受害者失去聯繫並失踪。”此外,「損害恢復根本沒有完成,並且
我們考慮到該人沒有原諒他的事實而做出判決,」聲明解釋了判決的原因。囚犯全正祖冒充韓國著名企業的隱密繼承人,並表示「只有財閥知道」。
他在一審中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罪名是謊稱“秘密投資機會”,以海外非上市股票投資資金為幌子,從受害者那裡竊取了30億韓元以上的資金。因為處罰重
已提出上訴。另一方面,檢察廳已要求警方對涉嫌鄭天祖詐騙案的前韓國擊劍代表南賢熙(43歲)的案件進行重新調查。是犯人鄭嗎?
該騙局的受害者指控南協助和教唆欺詐,認為他是共謀,但警方尚未對他提出任何指控。
2024/04/23 11:33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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