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本月 1 日,釜山地方法院院長裴鎮浩對因恐嚇、特別恐嚇、違反刑罰相關法律等罪名被逮捕並被起訴的被告 A(25 歲)進行了一審。
我打開它。根據檢方的案情,被告A於去年10月6日凌晨5時03分左右到前女友B的住處,對前女友B前一天與他分手感到憤怒,並說:「我」我要自殺,我感到內疚。
他給 B 先生發了一條訊息,說「接受這個。」並附上一張遺書的照片,以此來威脅 B 先生。並且,12月9日,他因與他人喝酒而對B先生生氣,並前往B先生住處的衛生間。
我打破了瓷磚。當天凌晨1點17分左右,B先生接到鄰居報案後被警察趕出了家門,但他仍留在附近,一直敲門直到下午3點。
他還涉嫌按響她的門鈴並向她發送365信息來跟踪她。儘管被告A在8月至12月期間多次與B先生告別,
經調查,他常到B先生的住所,多次對B先生做出暴力行為,包括打碎酒杯、自殺、丟椅子等。
距離我們上次告別大約一個月後,B 先生於 1 月 7 日凌晨 2 點 30 分左右從釜山一家辦公旅館的 9 樓搬了出來。
他摔倒死了。第一個證人和報警人是被告A,當時他一直和B先生在一起直到最後。被告A稱,B先生與他發生爭執後從9樓墜落。
據說是有的。被告A當天承認了大部分罪名。然而,被告A的律師表示,“雖然我們承認特殊恐嚇指控的相關事實,但扔椅子的行為沒有法律依據。”
我們會戰鬥,」他說。家人重申B先生是因被告A的毆打和跟踪而死亡。 B先生的母親當天旁聽了庭審,她說:「我有很多夢想,想要
「我的女兒和她有很多麻煩,就在她要出國留學的幾個月前去世了。」他補充道,「如果被告 A 沒有去我的女兒,我女兒就沒有理由死。」那天她家,但被告涉嫌跟蹤狂才醒來。
我被起訴了,」她淚流滿面地說。 B先生的妹妹也說:“如果襲擊者不在場,我妹妹就不會被掛在窗台上,也不會摔倒”,並補充說,“我妹妹留下了這個”世界充滿遺憾,但她再也不能這樣做了。
肇事者應該受到嚴厲的懲罰,以免再有這樣的受害者。主審法官裴說:「由於尚未提交證據,除了公開申訴中所述之外,我們不知道確切的事實,
“我們不知道受害者死亡事件與檢方事實之間的關係”,“我們希望檢察官澄清是否有必要在起訴書中反映受害者死亡的意見”。
要求。同時,警方計劃於近期傳喚被告A,就B先生的死亡事件進行進一步調查。
2024/05/02 12:0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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