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者に懲役6年宣告…暴行され意識障害になった娘、遺族「悔しい」=韓国
施暴者被判入獄6年...被毆打昏迷不醒的女兒家人「羞愧」=韓國
一名20多歲的男子肆意毆打一名中學同學,導致他癱瘓、失去知覺,被判處六年監禁。受害者家屬表達了憤怒。
2日,全州地方法院在受害人呂某(20歲)家中對被控重傷罪的元某(20歲)宣判後不久。
一名家庭成員流著淚說:“我們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我們只相信審判分庭會得出一個好結果。”一名20歲男子在國中時被同學毆打,導致四肢癱瘓並失去意識。
女士。當天,審判分庭表示,“由於被告的犯罪行為,當時年僅19歲的受害人失去了知覺”,並補充道,“呼吸機和其他人的幫助都是必要的”。的。
他解釋道。 “事件已經過去了一年零三個月,但如果被告真誠地向受害者及其父母道歉,他本來可以通過每月的工作來支付受害人的醫療費用。”
「然而,被告甚至沒有做出任何努力來修復損壞,」他斥責道。對於量刑的理由,“受害者與被告從初中起就是朋友,甚至還一起旅行過。”
“被告聲稱他無法預料受害人會因襲擊而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但事實上,本案的受害人並不相信被告會造成這樣的傷害。
可以合理地假設他無法預測他會實施襲擊。它還建議“對嚴重人身傷害罪的量刑標準,如果適用特殊加重因素,應為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至4年。”
然而,這只是一個普遍、客觀的標準,不具法律效力。
“我們將對他判處超過建議量刑標準的刑罰。”這起事件發生在上月5日,當時楊女士的母親在網上發帖稱,“請幫幫我女兒消除遺憾。”
他因其參與而廣為人知。她的母親說:「2023年2月6日,我可愛的女兒和她最好的朋友一起快樂地去釜山旅行,但由於她的朋友的毆打,她的頸椎受到了創傷性損傷。
他患有腦溢血,目前處於四肢癱瘓的意識障礙狀態。關於攻擊發生時的情況,她說:「我女兒和她的女性朋友正在爭吵,肇事者(一名男子)突然進來,開始對她進行可怕的辱罵。
當我問我女兒為何使用如此辱罵性語言時,她說一場大戰開始了。都沒有,但兩次。
“然後他襲擊了我的頭部,導致我的脖子撞到了旁邊的桌子,導致我的頭掉到了地上。”她的母親說:“庭審當天,我聽到檢察官判處五年徒刑,這就像晴天霹靂。”
「我女兒的壽命只有兩到三年,」他寫道。第二天,這位母親就發文稱,“我們每次都向檢察機關、法院提出申訴、上訴,但主犯還提交了悔過書。”
「看來他們沒有這麼做,」並補充道,「照顧我女兒每個月要花費 460 萬韓元(約 51 萬日元),(但肇事者)是一個不這麼做的壞人。」甚至都不聯絡我。
檢察官原本要求判處韓元五年有期徒刑,但在宣判前將刑期增至八年。
檢察官辦公室計劃覆核判決並提出上訴。
2024/05/03 11:3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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