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通報」した元恋人を連れ去り監禁した20代男の最後=韓国
前女友舉報家暴後被抓走入獄的20多歲男子的結局=韓國
一名20多歲的男子在一次審判中被判處八年監禁,原因是他的前女友在舉報家庭暴力後,用自己的車將她帶走,並將她囚禁了大約40分鐘。不過,該名男子對判決提出上訴。
根據韓國律師協會7日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7日以違反暴力行為懲罰法(共同監禁)並造成特殊身體傷害罪判處金某(28歲)有期徒刑8年。
他被勒令完成40小時的治療講座,並額外支付30萬韓元(約34,000日元)的費用。審判分庭表示,“被告不太可能達成和解、獲得寬恕或賠償暴力犯罪的受害者。”
即使因這起事件被捕後,他也沒有認真對待自己,並多次因違反看守所紀律而受到處罰。
去年2月,金某接到前女友的檢舉後,以收拾物品為由,與朋友一起前往該女子的公寓,將她拖出房間,然後強行將她塞進自己的車裡。
他被指控在首爾江南區和冠岳區開車約42分鐘。去年9月至10月期間,金曾多次毆打並傷害受害者。
當受害者在綁架時使用警察局提供的個人防護智慧手錶報案時,智慧手錶被摧毀。
此外,他在娛樂場所吃喝後不付錢,並威脅與他約會的其他女性,並用致命武器傷害她們。
他還涉嫌犯下多項暴力犯罪,包括造成傷害以及收受毒品。被拘留後,他毆打看守所工作人員。僅在七起案件中,檢察官就對金提出了起訴。
被告金僅就部分攻擊和威脅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審判分庭裁定他犯有除他提交懲罰請願書所涉罪行以外的所有罪名,並判處他入獄。
但金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2024/05/07 11:5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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