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律師協會消息,20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以藐視法庭罪判處犯罪嫌疑人A某70萬韓元(約8萬日圓)罰款。
去年2月,嫌疑犯A在慶尚南道一處度假村的泳池裡當著眾人的面大聲辱罵,原因是工作人員B「不友善」。
他被指控被指控當嫌疑犯A的孫子準備進入泳池時,B先生發現他在泳池裡小便,於是將泳池內的水抽出。
過程中,犯罪嫌疑人A對B先生破口大罵,指責B先生不友善。嫌疑犯A的家人也站在B先生周圍,看著他從泳池抽水。
我只是看著它。法院表示,“從監視器錄影來看,沒有任何跡象表明 B 先生對嫌疑人 A 的家人不友善”,並補充說,“事實上,嫌疑人 A
“他的行為令人難以理解,例如沒有清洗孫子的身體就將他放回泳池裡。”繼續說道,「嫌疑犯A對B先生大聲辱罵並侮辱他,導致B先生
看來,他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不小。”量刑是根據犯罪嫌疑人A的年齡、性格、環境、家庭關係等因素綜合確定的。”
2024/05/22 08:2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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