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国最大野党の李在明代表、検事詐称事件の裁判で「冤罪」と主張…証人は「李氏の主張は嘘」と反論
韓國最大反對黨領袖李在明在檢察詐欺案的審判中聲稱「沒有犯罪」…證人反駁說,「李在明的說法是謊言」。
關於韓國最大在野黨民主黨代表李在明涉嫌的“假冒檢察官案”,法庭出庭證詞否認了李在明的“罪名”宣稱。
27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繼續審理李代表教唆偽證罪和KBS製作人崔哲浩案。
對證人進行了盤問。 2002年,崔先生在報道盆唐公園景觀公寓的優惠銷售案時,與李議員合謀對已故時任城南市長金秉良進行了指控。
隔年,他因打電話給他和冒充檢察官的罪名被判處緩刑。李議員也與崔某一起被拘留,並被處以150萬韓元(約17萬日元)的罰款。
後來,在2018年京畿道知事選舉期間,李代表表示:“這不是我自己做的,製作人撒謊時我恰好在場,所以我沒有受到任何指控。”
「我被迫穿這個,」他繼續聲稱。 然而,崔當天在法庭上否認了李的說法,稱其為“明顯的謊言”。李議員表示:「2002年調查時,金市長
“崔先生強迫自己(李議員)成為罪魁禍首,條件是撤銷指控並KBS對他進行輕微譴責。”然而,崔先生說,“這從未發生過”,“那是捏造的。”
「事實上,這件事一開始就已經完成了,」他爭辯道。 與李某的說法相反,崔某聲稱李某在冒充檢察官事件時積極參與其中。當時,金市長要求他向水原地方檢察廳自首。
李作證說,當他錯誤地介紹案件時,他被告知了檢察官的名字。他說,“李代表告訴了我這個名字”,並補充說,“當時,他把問題寫在記事本上。”
貝塔。 李議員的律師在盤問中表示,「當我說是檢察廳時,被告(李議員)並不在場。當被告在場時,證人所做的就是確認(金市長)的語音訊息」。
我唯一說的是我和金市長通了電話。這說法是指冒充檢察官事件時李某並不在場。
對此,崔先生表示,雖然他不記得通話的具體內容,
他說自己是檢察官,在準備問題的過程中與李議員進行了協商。在2018年京畿道知事選舉期間的廣播辯論中,李議員表示:“我被指控為不實指控。”
他因涉嫌發布虛假事實(違反選舉法)而被懷疑在審判過程中煽動作偽證。 檢方稱,李某有證人,金鎮,他曾擔任金市長的私人秘書。
他們以涉嫌教唆偽證罪起訴李在鎔,並以涉嫌偽證罪起訴金某,認為他要求孫正義提供有利於他的虛假證言。金先生承認在審判中做出虛假陳述,但李議員否認了這一點。
被拒絕。
2024/05/28 06:21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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