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の男に会ったら殺すと言っただろう」恋人を凶器で18回刺した30代、懲役20年=韓国
「我告訴過你,如果我遇到另一個男人,我會殺了你。」30多歲的韓國男子刺傷女友18刀,被判處20年監禁。
一名30多歲的男子試圖用致命武器刺死前女友18刀,在上訴中被判處20年有期徒刑。據韓國律師協會28日消息,水原高等法院對謀殺未遂作出裁決。
被告人甲因犯罪、毀損財物等罪名被提起公訴,上訴法院依法駁回被告人甲及檢察官的全部上訴,維持一審判決。一審判處被告A有期徒刑20年,電子足跡20年。
他已發出佩戴戒指(位置追蹤裝置)的命令。去年7月21日下午2點左右,被告A在前男友經營的美容院內,用事先準備好的致命武器,對B女士的頸部、胸部進行了18次攻擊。
他被指控刺傷未遂和謀殺罪。由於同棟醫院的護士採取緊急止血措施,B先生的生命得以挽救。
被告A拜訪B先生請求複合,引發了犯罪行為。被告 A 告訴尋求幫助的 B 先生,“我遇到了一個不是我自己的男人。”
調查顯示,“我告訴過你我要殺了你”,他多次揮舞著致命武器。在謀殺未遂前八天,被告 A 拜訪 B 先生並說:「我不能就這樣和你分手。
我氣得想放棄生命,把你刺死。
上訴法院表示:「雖然被告確實為受害人繳納了3,000萬韓元(約345萬日圓)的犯罪保證金,但這
僅憑事實不能得出案情變化足以改變下級法院判決的結論”,並解釋了駁回上訴的理由,“下級法院的判決被認為已經確定”適當地。”
此前,一審分庭表示,“從犯罪工具的危險性、犯罪手段的殘暴性、受害人損害的程度和部位來看,本案犯罪情節極其惡劣。”
“儘管受害者求救,他仍繼續攻擊受害者,很有可能會受到批評。”
2024/05/28 11:2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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