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TY FIFTY」騒動”で新しい標準契約書が発表
由於《FIFTY FIFTY》醜聞,新的標準合約已經公佈…如果轉入新的經紀公司,3年內將無法使用前經紀公司的音源。
去年,由於圍繞韓國女團FIFTY FIFTY的爭議,「磨練」成為音樂界進一步的問題。
標準專屬合約經過修訂,部分反映了有關身體接觸行為的規定。 文化體育觀光部3日公佈了《大眾文化藝人標準專屬合約》的兩種修正案(歌手和演員各一)。
宣布將公佈品種。目前的修正案包括名人的版權和形象權等智慧財產權的歸屬、管理權限、確保結算和收入分配的透明度等事項。
我被抓住了。 從細節來看,我們發現最重要的條款,即直接規範運動的條款,並沒有製定出來。然而,名人在獨家合約結束後有可能跳槽到新的經紀公司。
不能使用原經紀公司製作的音源和內容的期限從一年延長至三年。
目前的獨家合約期限為7年,但根據修改後的法案,最初的合約期限將為7年。
合約期限不得超過七年,任何延期均須書面同意。 擬議的修正案還包括以下內容:
它明確規定,這基本上是相關名人的權利。同時,為了防止結算相關糾紛,我們將明確註明銷售結算期限,例如合約期限結束後發生的內容。
我做到了。
2024/06/04 19:4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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