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濟州東部警察署因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對一名60多歲的男子提出調查。
他說他正在調查。 昨天上午10點左右,男子疑似在濟州市朝天邑果園殺死了一隻狗。
動物保護組織濟州行博吉納遺棄狗收容所接到報告後前往該男子的果園,卻發現其中一隻狗已經被殺。
我處於一種破敗的狀態。當時,現場發現了一把斧頭和一把菜刀,據信是用來殺死這隻狗的。 一個動物保護組織表示:「已經有一隻狗被殺死並放在鍋裡煮熟,它的頭已被除去。
“它在冰箱裡,”他補充道,“其他看到眼前一切的狗都在顫抖,無法動彈。” 動物權利組織向警方舉報了該男子,並指控他是當場犯罪。果園裡剩下的人
這兩隻狗被這群人救了。 據報道,在警方調查過程中,該男子表示,“我感覺不舒服,所以我決定煮狗肉湯來吃。”
警方正在調查事件的具體情況。 另一方面,自2027年2月起,根據《關於終止飼養、屠宰、流通食品用犬的特別法》,
禁止飼養、加工、流通、販賣犬隻。 如果為了食用而殺死狗,將被處以最高3年監禁或最高3000萬韓元(約342萬日元)的罰款。
如果飼養或繁殖狗,或分銷或銷售以狗為原料製備或加工的食品,將被判處最高兩年的監禁或最高2000萬韓元(約228萬日元)的罰款。
2024/06/14 11:2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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