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地方法院5日以謀殺未遂、違反公職選舉法等罪名,判處金某(67歲)15年有期徒刑。在此之前,
檢察官要求判處 20 年監禁。 金被指控於1月2日上午10點29分左右在釜山大韓天文台用致命武器刺傷李在鎔的脖子,試圖殺死他。選舉自由
他也因妨礙司法罪受審。李因金某的攻擊而頸內靜脈受傷9毫米,經過手術及住院治療後8天後出院。
檢察機關的調查顯示,金某長期策劃了這起犯罪事件。 5月5日庭審結束時,檢方表示,“這是一次精心策劃的犯罪行為,罪行極其嚴重。”
胃。 “如果刀片的方向稍有不同,受害者可能就會死亡。”此外,“在一場史無前例的選舉中,有人試圖阻止主要反對黨代表在選舉前行使其官方承認的權利和參選。”
他在解釋處罰原因時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為,受到譴責的可能性比傳統的政治恐怖主義高得多。” 金在結案陳詞中表示,“我對前任首席執行官李明博感到抱歉,我希望更加耐心,以合法的方式幫助人民。”
我開始有了一個基本的體會:我們應該結合我們的優勢來競爭。我對浪費國家機構的行政權力表示誠摯的歉意和歉意。
2024/07/05 11:4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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