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大邱地方法院對因涉嫌謀殺罪被捕並被起訴的A某(42歲)進行了終審。
在這次會議上,檢方要求判處A有期徒刑20年,並要求配戴電子定位追蹤裝置(電子腳踝環)10年。
「我希望法庭對他判處五年緩刑,」他向法庭詢問。今年5月8日,A某與母親一起來到大邱哥哥夫婦的家中,在公寓的24樓看著11個月大的兒子。
他被指控將侄子扔出窗外,導致侄子死亡。 據檢察官辦公室介紹,曾因精神疾病住院的A某出院後陷入了「家人會折磨並殺害侄子」的妄想,過著悲慘的生活。
據說他決定殺了他,這樣他就不用離開了。 案發當天,他甚至準備好了凶器,但又怕被發現,所以改變了殺人方式。
A告訴正在照顧他侄子的母親,“我也想抱他”,當她母親離開後,他鎖上房間並實施了犯罪。
已經到了。 被當場抓獲的A立即承認了犯罪事實。
2024/07/20 08:1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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