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9日報道,「本週,伊拉克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修正案,該法案將賦予宗教當局對婚姻、離婚、子女教育等家庭問題的決定權」 .'' .
與沙烏地阿拉伯等鄰國不同,伊拉克沒有製度要求女性在做出結婚等重要選擇時必須得到男性監護人的許可。
然而,根據1959年頒布的《個人地位法》,禁止18歲以下結婚。此外,家庭事務的決定權屬於國家和司法機構,而不是宗教當局。
有。一旦孩子年滿15歲,就可以提出結婚申請,但只有在法官認為絕對必要的情況下才能在父母同意的情況下批准。
這些婦女說,“如果宗教領袖未經司法裁決就允許結婚,那麼年僅 9 歲的女孩就會被迫結婚。”
我很擔心。 於是,包括首都巴格達在內的多地都發生了反示威活動,25名女議員也試圖阻止修正案,但情況並不順利。
這是不對的。 一位女議員解釋了這一情況,她說:“這很不幸,但支持這項法律的男性議員想知道,‘與未成年人結婚有什麼問題嗎?’”
2024/08/10 17:24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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