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揭露請求是基於 1998 年頒布的《資訊自由法》,該法要求揭露公共機構持有和管理的資訊。
它的成立是為了建立義務基礎,保障人民的知情權,並確保國家政府管理的透明度。 26日,民主黨議員楊布南(Yang Tomio)提交了行政安全部的文件。
根據統計,去年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政府收到的約184.2萬件資訊公開請求中,除去請求人主動撤回或作為投訴處理的情況,實際資訊公開請求數為
資訊揭露請求約1,078,000條。其中,全面揭露率為74%(799,366),為推出以來的最低水準。
全面揭露率一再起起落落,從1998年的83%,到2000年的86%、2005年的80%、2010年的81%、2015年的86%。
此後,在2021年首次達到70%的水準(78%),去年更是創下了74%的歷史新低。 相較之下,部分揭露率從2015年的10%穩定上升至去年的20%。
塔。 去年,中央機構全面公開率為64%,比地方政府(80%)低16個百分點。 去年完全揭露率最低的中央機構是國家安全局,有 13 項索賠。
沒有一個被公開,導致總數為0%。 其次為總統安全廳(17.6%)、宇宙航空局(25.0%)、5月18日民主運動真相調查委員會(30.8%)、總統。
依序為秘書處(35.9%)、軍事傷亡事故調查委員會(47.5%)、計畫財政部(49.9%)、國防部(52.8%)。
公開率較高的中央機構是民主和平統一協商會秘書處(97.1%)、國家文物局(93.7%)、國家文物局(93.7%)。
其次是國家安全局(92.4%)和兵務廳(90.1%)。 收到資訊公開請求最多的機構是警察廳(約267,000件),所有中央機構的資訊公開請求數量(約410,100件)
00例),佔總數的65%。 楊議員表示,“資訊公開率已降至歷史最低水平,這與資訊公開要求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馳。為了負責任地開展國家政府,我們需要透明的資訊公開。” ”
我們必須保障知情公民的知情權。 對此,行政安全部表示:“近期,已接到與人身事件和事故相關的緊急日記、火災調查、投訴、安全攝像頭舉報119起。”
對視訊等資訊公開的要求不斷增加。這通常包括其他人的個人信息,並且大多數信息僅部分公開(而不是完全公開)。
2024/08/26 20:4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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