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定接受它。 根據法律界報道,11日,首爾高等法院6日決定向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金基春支付707.1萬韓元(約75萬日元)賠償金。
。這是由於刑事賠償制度,該制度對被判無罪的被告因拘留和審判而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2014年4月16日,世越號渡輪事故發生當天,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金基春。
,被指控在事發數小時後操縱前總統朴槿惠的報道。在第一次和第二次審判中,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金基春向國會提交的答案卷被認為是虛假的官方文件。
他被判有罪並被判處一年監禁,緩刑兩年。 然而,2022年8月,最高法院駁回了該案,並將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大法官是金基春
法院認定,前幕僚長給總統的書面答覆是基於客觀事實,部分內容構成主觀意見陳述。同時,上訴法院裁定前金基春
總統辦公室主任被無罪釋放,去年6月最高法院駁回檢方的第二次上訴後,他的無罪最終獲得確認。 另一方面,前總統辦公室主任金基春則
他因「克里斯多福」事件被判處兩年徒刑,但在二月被赦免,剩餘刑期被免除並恢復原職。他還因非法支持保守派團體的所謂“白名單”而被判處一年監禁。
不過,他去年透過新年特赦恢復了職務。
2024/09/11 19:3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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