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A」ク・ハラさんの元カレへの誹謗コメント…憲法裁「侮辱罪ではない」01
KARA具荷拉對前男友的誹謗性評論……憲法法院稱這不是侮辱
鄭某因對前女友進行誹謗性評論而被判入獄,前女友因襲擊已故組合 KARA 成員具荷拉並威脅要分發性愛視頻而被判入獄,他被判藐視法庭罪。
憲法法院做出了反對的裁決。根據法律界19日消息,憲法法院上個月29日通過了鄭先生提出的憲法請願書,要求撤銷仁川地方檢察廳的中止起訴。
庭審中,法官一致同意了這項請求。 2021年7月,鄭因在一篇與具荷拉前男友崔某有關的文章上發表誹謗性評論後被崔某起訴。
同年12月,仁川地方檢察廳認為鄭某犯藐視法庭罪,給予鄭某暫緩起訴,2022年5月,鄭某向憲法法院請求撤銷暫緩起訴。
我提出了索賠。 檢方指控,檢方未能充分調查事實並進行嚴格的法律審查,侵犯了憲法規定的平等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憲法法院認為,鄭某的言論不符合藐視法庭罪的要件。
儘管憲法法院承認這種表達方式是不尊重的,但它認為很難得出結論,因此所有表達方式都是藐視法庭罪。
據了解,這項決定是考慮到當時批評崔某的輿論而做出的。
2018年,崔在與前女友具荷拉打架時失去了手臂和腿。
他因威脅對他人造成身體傷害和「傳播與性有關的影片」而被送上法庭,並被判處一年監禁,刑滿後將於 2022 年出獄。
審判期間,她恢復社群媒體並開設美容院,招致輿論批評。
2024/09/19 15:30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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