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每天工作四個小時打包送貨的婦女出現了早產,她的孩子甚至接受了心臟手術。根據SBS 19日報道,樂天瑪特的一家分店已開始經營生活必需品。
負責該案的A女士於去年10月發現自己懷孕,並通知公司。 然而,兼職經理卻說:“我不會因為你懷孕了就給你特殊待遇。”
大約一個月後,A女士被診斷出可能流產。在休了四個星期的假期後,A 先生希望他的經理將他的工作換成一份需要較少體力勞動的工作。
他請求道。然而,經理拒絕了A女士的要求,並表示:“懷孕並不意味著你就不用工作。如果你有困難,可以請其他員工來幫助你。”
據說已經消失了。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七十四條第五項規定,懷孕女職工如有要求,雇主必須將其轉為較輕鬆的工作。違反本規定者,處以 2 年以下處罰
可處以勞動監禁或最高2,000萬韓元(約214萬日圓)的罰款。 之後,運輸重物的工作繼續進行。尤其是農曆新年期間,氣溫低於攝氏-10度。
我每天必須花四個小時包裝產品以便在檢驗中心交貨。另外,售樓部裝修時,他被安排連續工作7天,他向經理提出抗議。
他說他終於能夠縮短時間兩天。 最終,4月份,A女士懷孕7個月時,下班後羊水破了,生下了1.1公斤重的早產兒。孩子無法正常呼吸,需要氣道插管。
他戴著管子接受了心臟手術。 A先生就工業事故提出索賠。勞工福利公社認為,早產可能是由於A女士要求的工作變動沒有得到落實而造成的壓力所造成的。
它就這樣被批准了。 A先生要求總公司對經理和兼職主管進行審核,並向勞動廳報告。
樂天瑪特告訴 SBS:“這一事件違反了公司政策,將嚴肅對待。”
我們正在進行審計,”並且“我們將採取措施確保A先生即使返回工作崗位後也不會處於不利地位。
2024/09/20 11:5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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