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據全國公務人員會消防部光州支部消息,該工會表示,
包括一線消防局和 119 個安全中心在內的 7 個地點張貼了「賦予當局選擇醫院的權力」的橫幅。不僅是光州,各地消防工會也掛起了橫幅來宣傳這項活動。
線上線下簽名活動也正在進行中。 工會表示,“目前,119名急救人員的醫院選擇和轉移流程存在嚴重問題。”
為此,他們要求刪除《緊急醫療護理法》中要求檢查醫院容量的條款。 《緊急醫療法》第 48 條之 2 規定:「(運送緊急病人時)
必須確認其能力,並提前告知急診患者的情況以及轉運過程中的緊急救治內容。由醫護人員在急診病人到達前準備
但事實上,有人指出,急診室被濫用為以「沒有醫護人員」或「沒有病床」等理由拒絕收治病患的手段。
已經完成了。 對此,工會提出,應將轉院病患的接納率和拒絕轉院的理由反映在醫院評估指標中,並賦予119選擇醫院的強制權力。
此外,由於119救護隊處於緊急醫療救護的最前線,因此需要注意的是,在透過醫療政策委員會制定醫療對策時,必須反映急救人員的聲音。
這是來自團體內的聲音。
2024/09/24 20:48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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