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熙英、龍山区庁長
梨泰院悲劇:檢察官呼籲龍山地方專員和前龍山警察局長「加重處罰」=韓國
在二審中,將再次調查首爾龍山區公所和龍山警察署官員在2022年10月29日發生的梨泰院災難中的疏忽行為。
首爾西地方檢察廳7日宣布,對龍山區地方廳長樸熙英、前龍山警察局長李任載等龍山地方廳官員因職業過失造成人員傷亡等罪名提起公訴。
據悉,法院已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被告人為九人,包括四名公務員和五名警察公務員。 針對法院在一審中宣告包括樸局長在內的所有地區辦公室官員無罪的回應,檢察官表示,
“法院誤解了事實,誤解了法律原則。” 檢察官辦公室表示,“法院裁定,‘龍山區沒有禁止大量人員進入並解散的授權條款。’”
然而,《災害安全法》賦予地方政府保護公眾免受災害影響並制定對策的責任,並要求地方政府與災害現場的相關組織合作。
“還規定了進行總體調整和採取緊急措施的義務。” 聲明還稱,“前李局長涉嫌指示其員工虛假記錄其到達現場的時間(製作和使用虛假官方文件)。”
),並被指控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彷彿他後來才意識到災難,並指示首爾警察廳請求防暴警察支援(根據國會證詞和鑑定法作偽證)樸市長)。
“他因製作和分發虛假陳述抵達災難現場時間的新聞材料(製作和使用虛假官方文件)等指控而被判無罪,這也是不可接受的。”
檢察廳表示:「考慮到前警察局長李某和公園區廳長到達事故現場的時間顯然是虛假的,並且存在被告指示並實施這一行為等充分的情況,因此,一審
他的某些部分誤解了事實,誤解了法律原則。 他補充說:“被告的過失及其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仍然必須追究他們對事故的責任,並認真反思自己的行為。”
他補充說:“考慮到他沒有犯罪,我們已提出上訴,要求判處比該罪行更重的刑罰。” 據法律界透露,前警察局長李明博和前宋秉宕一審被判入獄。
龍山警察局112情況室負責人4日也向法院提交了上訴書。此前,上個月30日,一審法院就因職業過失導致龍山警察和區廳人員傷亡的指控舉行了量刑聽證會。
前警察局長李被判處三年徒刑。 此外,前局長宋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原112情況小組組長樸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涉嫌製作和使用虛假公文罪的正熙被判處有期徒刑。
前婦女青少年科科長英宇(54歲)和前生命安全科警察崔某被判無罪。
2024/10/07 20:4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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