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的。 本月5日,首爾龍山警察署因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法(酒後駕車)對多惠立案偵查。在此基礎上,根據《特定犯罪從重處罰法》追加了危險駕駛致人受傷罪的指控。
據報道,他們正在考慮申請。解釋是,如果司機因飲酒而無法正常駕駛並造成他人傷害,將被視為危險駕駛導致人身傷害罪。
5日凌晨3點左右,多惠先生在血液酒精濃度為0.149%的醉酒狀態下駕駛現代Casper,與尾隨其後的計程車相撞。
做過。據報道,計程車司機受了輕傷,其中包括頸部僵硬。事故發生前不久拍攝的閉路電視錄影顯示,多惠喝醉了,走路不穩,無視交通號誌燈,從右轉車道左轉。
它被展示了它是如何完成的。 如果加上危險駕駛致傷罪,多惠的刑期預計會更加嚴厲。根據《特定犯罪從重處罰法》,危險駕駛致人受傷的最高刑罰為 15 年有期徒刑。
規定。
2024/10/10 11:32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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