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國法律人士13日報道,首爾行政法院第三行政庭近日向高端進口汽車官方經銷商A公司就不公平解僱行為給予賠償。
原告向中央勞動關係委員會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複審決定,最後做出不利於原告的判決。 A公司於去年2月解雇了已工作9年的B先生。 B先生未經許可為客戶使用。
他被解僱的原因是他拿走了五套杯子和一本日曆。 B先生的行為幹擾了其職務的執行,並被認定無視公司內部報告和指揮制度。
B先生向忠清南道勞動委員會和中央勞動委員會申請救濟並獲得救濟。 A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支持了B先生的主張,並表示:“根據社會慣例,B先生的行為並未嚴重到導致僱傭關係無法繼續的程度;”
僱用人員是一種過度的措施。 法院裁定,這些馬克杯每個售價2萬韓元(約2209日元),並不是昂貴的產品,B先生拿出的5個馬克杯中,有2個送給了顧客,剩下的3個。
提到他將其保留為禮物但已歸還給公司的事實。 另外,關於台歷,目前還不清楚該公司是否長期嚴格控制台歷的取出,簡單來說就是不允許未經許可取出獎品的問題。
法院裁定,僅提出此事並不能被視為違反公司指揮結構,因此不能成為紀律處分的理由。
2024/10/14 05:0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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