コーヒーショップを譲渡した後、近くにコーヒーショップをオープンした事業主に対する裁判所の判断は?=韓国
對於出售自己的咖啡店然後在附近開設咖啡店的企業主,法院有何裁決? = 韓國
法院已下令禁止一名在出售特許經營咖啡店後在附近開設新咖啡店的企業主繼續營業。
23日,蔚山地方法院民事第22庭裁定,咖啡店老闆A先生,
該公司宣布已接受針對店主B先生提出的「臨時禁止營業處理」。 2022年8月在慶尚南道梁山市取得特許經營權
Z咖啡店加盟店的店主B先生從A先生那裡獲得了1.5億韓元(約1657萬日元)的權利,並根據商業設施和設備、商業夥伴、商業知識獲得了商業利益,和位置。
轉讓積分等營業權。 然而,今年6月,B先生又開了一家加盟咖啡店並開始營運。地點距離A先生咖啡店僅1.4公里。
距離只有很短的距離。 A 先生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臨時處置書,聲稱“B 先生違反了禁止商業運營的義務。”
法院認定 B 先生違反了《商法典》,並援引了這項臨時處置。
《商法典》規定,企業轉讓時,轉讓方10年內不得在同一特別市/廣域市/市/縣或相鄰的特別市/廣域市/市/縣經營同類業務除非另有約定。
。 法院特別考慮到,當B先生最初將咖啡店轉讓給A先生時,已簽訂了一份合同,其中他將獲得所有商業夥伴和地位優勢。
A先生的咖啡店和B先生新開的咖啡店都位於指定的工業園區,B先生開業時,顧客
這是基於A先生將因重疊而受到損害的判斷。 法院命令 B 先生禁止他開展業務,直至對案情作出最終判決,或直至合約日期 10 年後的 2032 年 8 月,如果他違反了這一規定,
法院裁定:「您必須每天向 A 先生支付 50 萬韓元(約 55,247 日元)」。
2024/10/23 20:56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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