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の未解決性的暴行事件、被告人が「無罪→懲役8年」に=韓国
13年前懸而未決的性侵案被告從無罪變成入獄8年=韓國
13年前懸而未決的性侵案被告一審無罪釋放,被判重刑。 大邱高等法院依據懲罰性暴力犯罪等的特別法,判定強姦(強姦)為強姦罪。
30日公佈,以故意傷害罪被起訴的40多歲男子被告A二審推翻原審無罪判決,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同時,該公司將佩戴電子腳環(位置追蹤設備)10年,披露個人資訊10年,並提供兒童、青少年和殘疾人的資訊10年。
他下令限制相關組織的工作。 2011年3月,被告A進入忠清北道清州市的B先生家中,對受害者進行了性侵犯。
然後他被指控盜竊金錢和財產並逃跑。 調查機構收集了現場留下的DNA並要求進行法醫分析,但未能找到任何匹配信息,案件仍未偵破。
塔。 隨後,從2022年到2023年,調查當局調查了所有未偵破的案件,並將2011年發生的性侵犯案件的兇手DNA添加到國立法醫學研究所的數據中。
在此過程中,確認另一起性侵案件中被拘留的被告A的DNA與2011年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的DNA相符。
然而,出庭受審的被告A並不認識B先生,即使發生性關係也是雙方自願的。
據報道聲稱。今年5月,一審法院以B先生出庭作證的犯罪時間與庭審事實不符等受害人供述缺乏可信度為由,宣告被告A無罪。
做過。 檢方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判處重刑。二審分庭表示:“犯罪現場提取的DNA與被告的DNA相符,受害人時隔較長時間才獲得刑事起訴。”
雖然陳述的部分內容可能與檢方事實有所出入,但很難斷定該陳述缺乏可信度。
2024/10/31 11:22 KST
Copyrights(C) Edaily wowkorea.jp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