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TBC《案件組長》8日報道,檢舉人A在2018年認識了擔任英語講師的B先生。
我們決定開始約會。 當時,A先生決定收購一家汽車租賃公司,並在此過程中藉用了B女士的名字,並讓她成為了共同代表。 A 先生負責所有購置成本。
我支付了金額。 後來,2021年9月,B先生請求A先生資助他的學費和生活費,稱“我想去美國留學,學習英語。”由於家庭原因很難出國留學,
我尋求幫助。 A先生每月為B先生提供10~1500萬韓元(約166萬日元)的學費和生活費。然而,B先生出國留學五個月後,
之後,A先生偶然在B先生的SNS上發現了一張與陌生男子的情侶照。 當我追究此事時,B先生沒有任何解釋就斷絕了聯繫,A先生感到被背叛了。
我決定停止經濟支持。 然而,2022年2月22日,即B先生失踪9天后,B先生帶著身份不明的人出現在A先生的辦公室,並偷走了重要文件、印章、一輛外國汽車等。
於是我就逃跑了。 據報道,B先生在二手車市場上出售了被盜的汽車以換取現金。 A先生稱,「被盜車輛超過20輛,損失達數十億」。
B先生的罪行並沒有結束。即使B先生在留學期間任期結束,他是否利用竊取的文件召開股東大會,重新選舉自己為代表,並解聘A先生?
它被做成了看起來像的樣子。不僅如此,他們還未經允許闖入A先生的空房子,並攜帶數億韓元現金逃脫。
對此,A先生收到了暫停股東大會決議效力並暫停執行職務的臨時處分。
法院在申請暫時處分後,裁定B先生的連任代表全部無效。最近他打贏了一場確認股東會決議不存在的訴訟,終於重新恢復了代表的地位。
A先生表示,“B先生因涉嫌損壞財物被判處罰款”,但又補充道,“我因涉嫌從他家盜竊大量現金而舉報了他”。
這很好,」他滔滔不絕地說。
2024/11/08 09:49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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