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首爾北部地方法院以涉嫌將27輛大陵寺汽車丟入河中而受審的嫌疑人A某(21歲)判處有期徒刑1年,併處罰金1年。
他給了她0萬韓元(約11萬日元)。犯罪嫌疑人A涉嫌於6月9日至12日在首爾城北區3次將27輛tareung-ui車輛丟入河中。當時,
Dareung-i的一部分被傾倒到城北川河中,被發現時車身框架和前輪完全分離。
警方接到報告稱“有幾輛車被遺棄在橋下。”
他們分析了附近的監視器,確認嫌疑犯 A 將一個又一個「Tareung-i」扔進河裡和長廊上。警方調查結果顯示,犯罪嫌疑人A因家庭糾紛和友誼問題開始犯罪。
原來他找不到辦法控制自己的憤怒,把Ta-reung-yi丟了。 法院判決,犯罪嫌疑人A除了破壞大陵寺外,還於去年10月再次實施犯罪,今年4月又實施犯罪。
他列舉了自己被水原地方法院判處緩刑、目前上訴正在進行中的事實,以及因涉嫌放火破壞大陵寺而被判處罰款的事實。
「我認為量刑是適當的,」他解釋了量刑的理由。
2024/11/13 19:24 KST
Copyrights(C) Edaily wowkorea.jp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