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仁川地方法院以竊盜、詐騙等罪名,判處日本公民A某(21歲女性)6個月監禁。
揭示了。 9月6日至9月15日,A某在仁川國際機場1號航廈3次偷走3名遊客的手機和錢包,價值228萬韓元(約24.4萬日圓)。
他被指控罪名是.當時,A某在報到櫃檯前的手機充電角,乘客離座時將充電手機拿走,坐在長椅上的乘客也將充電手機拿走。
據稱他偷了他的錢包。 A還被指控使用偷來的信用卡在機場的餐廳33次支付總計108萬韓元(約116,000日元)的費用。
。 此外,A也利用被盜手機在住宿預訂網站上進行支付等9次花費157萬韓元(約16.8萬日元)。
法院表示,“考慮到犯罪的數量、地點以及造成的損害程度,罪責不輕”,並且“我們尚未與受害者達成協議。”
不過,判決理由是“我們考慮到A已承認錯誤併悔恨,並將被盜物品返還給每個受害者。”
2024/12/03 15:40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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