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清州地方法院6號刑警(曹賢成法官)審理了一起30多歲男子被指控入室盜竊的案件。
據透露,A先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 他還被判處緩刑和 40 小時的社區服務。被告A於去年8月14日下午6時10分左右在首爾被捕。
受害者與20多歲的女性B女士乘坐西大門區一棟住宅樓的電梯後,受害者在住宅樓層下車後說:“我是癌症末期患者,但該女子沒有沒穿鞋。”
當我把襪子帶回家並抱著它們睡覺時,我的癌症好多了。 「我要你脫掉你穿的絲襪,」她被指控要求。
經偵查,被告A因涉嫌違反性暴力處罰法(侵入性場所)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他此前曾被判入獄三年。 審判分庭表示,“被告過去曾因類似罪行被判處緩刑,並在緩刑期間實施犯罪”,但又補充說,“被告人自願實施犯罪,符合法院的判決”。
“我們考慮到他在醫院接受治療的事實,並努力防止他再次犯罪。”
2024/12/08 14:36 KST
Copyrights(C) Edaily wowkorea.jp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