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總統的代理律師尹甲根6日表示,「轉包」調查部逮捕令的執行只是另一個非法行為。
“調查的性質沒有法律依據,讓我質疑其作為國家機構的資格和能力。” 尹律師表示,“《偵查程序法》第24條規定,‘案件的偵查不得由其他偵查機關辦理。’”
它只規定「請求移送」(將文件通知不同管轄區的政府機關)或移送案件。
沒有規定將部分調查委託給調查機構。 這意味著“部分建築工程可以分包”,或者
這意味著它不能由每個人自行決定。
尹律師表示:「儘管無權指揮警方調查,
他批評調查部門的工作方式,稱“即使是希望擁有獨立調查權的警察,也不能‘按照調查部的指示行事’。”
我希望他們能夠反思自己。
2025/01/07 08:07 K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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